深圳联合多部门发苏宁环球股吧布《深圳市企业数据合规指引》,包容与审慎并重
深圳聯合多部門發佈《深圳市企業數據合規指引》,包容與審慎並重。9月13日,深圳市人民檢察院在公衆號上發佈了《深圳市企業數據合規指引》(以下簡稱《指引》)全文。
《指引》由深圳市人民檢察院聯合深圳市互聯網信息辦公室、深圳市司法局、深圳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深圳數據交易所、寶安區檢察院,以及吉林大學、香港中文大學、深圳市騰訊計算機系統有限公司、中興通訊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和訊華谷信息技術有限公司、中國電子系統技術有限公司、深圳市北鵬前沿科技法律研究院、深圳優錢信息技術有限公司等多方力量,歷時八個月編撰完成。
從發佈和參編單位上可以看出,針對企業數據治理的困境,深圳聯合檢察機關、行政機關、深圳數據交易所、互聯網企業等多箇主體,凝聚各部門的專業力量,積極探索多元協作,共同打造多元共治的數據合規規範。這也將爲下一步檢察機關開展企業合規行刑銜接工作奠定了基礎。
具體來看,《指引》共分爲六章、77條,內文涵蓋數據安全合規管理組織體系建設、數據合規管理制度體系建設、數據全生命週期合規、數據出境合規等。
作爲一項明確的企業合規標準與行爲指引,《指引》對於降低企業及其員工涉數據類違法犯罪風險、有效預防數據安全風險事件,落實數據全流程合規治理,幫助企業合法合規地進行場內數據交易具有極爲重大的意義。
其中,針對數據審查、收集、使用、儲存、交易等場景,精準識別數據全生命週期中的各類安全風險,搭建了全流程合規標準規範,爲企業開展各類數據活動提供了全面、具體、可操作的指引,一方面完善了數據合規風險防範體系,另一方面爲數據產品、數據工具、數據服務合規上市,進行場內交易提供了理論保障。
除了細化了體系,在容錯機制上,針對“數據交易”環節,《指引》首次建立了企業數據交易的免責事由與容錯機制,助力數據要素合規高效流通交易,促進數據要素市場發展。
深圳數據交易所在解讀時表示,這不僅契合了深圳市建立健全企業數據合規管理體系的實際需要,爲監管部門、司法機關辦案提供參考,更有利於保護企業和廣大人民羣衆的數據權益,並通過多方協作,爲形成“自治+他治”的數據合規共治格局,爲進一步推動灣區數據要素的高效循環,促進數字經濟高質量規範發展提供了法治保障。
然而,包容不是一味地“開綠燈”。深圳首次探索在合規指引中納入行刑銜接內容。《指引》確立了數據合規行刑銜接機制,依法明確了有關刑事激勵措施,又規定對依法需要行政處罰的,可以向有關主管機關提出從輕或者減輕處罰的建議。
同時,《指引》還首次明確提出了對於涉案企業合規建設經評估符合有效性標準的,檢察機關可以根據具體情況酌情向有關主管部門提出從輕或減輕的建議、意見,將數據合規的激勵效果進一步延伸至行政監管領域。
深圳數據交易所方面表示,數據作爲新型生產要素,已快速融入生產、分配、流通、消費和社會服務管理等各環節,深刻改變着生產方式、生活方式和社會治理方式,建立具有現實指導意義的數據全流程合規指引,意義重大。而《指引》的出臺,將爲建立安全可控、彈性包容的數據要素治理制度提供了“深圳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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